流量时代促使众多品牌在推出商品的时候都会邀请明星做品牌代言人,希望利用明星效应提升产品销量与知名度,那么请代言人这一举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未来这一商业行为是否还能被众多品牌所青睐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我要知道,一件产品再好,它本身是不会说话的,那么想要吸引用户,就要借他人之口,代言也就成为了当下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我国明星代言电视广告直至1985年才开始发端,著名影星李默然为“三九胃泰”拍摄了第一支电视广告。此后几十年里,“哪里不会点哪里”的步步高点读机,“不,是你的益达”,“送礼就送脑白金”等广告片都在国人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新媒体环境下,互联网的催化使得明星的“晕轮效应”更为显著。
纵向看产品的生命周期,“代言”的作用也举足轻重,从初期、发展、稳定“代言人”的效用分别对应着产品定位、市场拓客、品牌定调。这九十年间,媒介的形式从报纸、电视、广播发展到现在的依托于互联网的数字媒体,单一的媒体宣发也发展到当下的小红书、抖音等多平台矩阵式布局。但是当我们的目光聚焦到流量时代,我们惊讶的发现,代言依旧是广告行业的“黄金宝典”。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品牌都需要代言人。
一些品牌目前是不需要代言人来为自己增光添彩的。一般来说,不需要代言的往往是两种品牌:一种是传统的高价值品牌,比如说Apple,其自成一脉,从乔布斯到库克,它的掌舵人就是最好的代言人;还有一些主打“小众”的品牌,强有力的内容营销足够补齐营销的力度。另外就是出于诞生于互联网时代的“初创”品牌,其次,“虚拟代言人”时代的号角或已经吹响。比如早期屈臣氏官宣了“屈晨曦”代言,今年入驻B站的海外虚拟偶像VOX AKUMA,随后是阿里官宣首个数字人员工-AYAYI,虚拟偶像的有限性,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是人类”,最大的缺点也是如此,没有动漫、电视电影等内容作品的依托和价值积淀,这些虚拟偶像如同单薄的纸片人,就算有部分原始积累的粉丝,但很难有忠诚度高的粉丝,也就意味着低转化率。
讲到这里,这篇文章就要暂时告一段落了,简而言之,未来的代言人概念也许不会消失,但会以新的形式而存在,也并不是所有的品牌都需要请代言人,品牌要根据自身定位灵活选用。翼速应用平台内有更多相关资讯,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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