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绝大数的数字通信系统一样,互联网是基于层叠而上的层级设计发展起来的。互联网最底层是基本设施和信息交换协议,它使我们链接上路由器或者输入WI-fi(无线网络)密码就可以上网,这一层还称得上去中心化,尽管实现中可供选择的网络运营商不超过5家,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可以控制信息交换协议。
再往上的第二层,则是我们日常使用的搜索、社交、数据传递等互联网服务。如今已经变得非常中心化,而基于第二层延伸的第三层则是现在越来越影响甚至垄断我们数字生活的中心化互联网平台,包括两大手机操作系统:苹果的 iOS 和 Google 的安卓,亚马逊、Google、微软三驾马车独占鳌头的云计算平台。
最早的互联网协议在设计的时候没有在协议层面考虑太多“价值”传递、分摊和“收费”机制,任何底层协议都是“免费”为上层协议提供无条件服务。当互联网进入商用后,各种收费的服务开始出现,上层的应用层协议有的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但这些商业价值的获得者不需要为下层的任何技术和协议付费,他们更是利用这些收益来形成更加封闭的系统,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互联网的高速成长,让市场没有时间对这种价值分配的不公平进行调整, 反而加剧了互联网行业越来越中心化的问题。凭借网络效应和连锁效应坐大的互联网平台,对用户及应用数据的掌控和利用,略举如下:
封闭的用户体系。“互联网思维”的发展模式使得各大互联网平台都试图大量获得“用户”,收集用户的各种资料信息,再从利用这些用户数据进行广告推广来获益。这使得各家都以排他性的方式抢夺占有用户,都试图把用户尽可能长久地锁定在自己的系统平台之中。
重复造“轮子”形成竞争壁垒。在互联网产品服务方面大量重复造“轮子”,并用这些互不兼容的轮子来形成用所谓的“竞争壁垒”,这其实严重违背 Internet(互联网)和 Web(万维网)最初的精神,但如今却成为了互联网公司最常见的竞争手段。结果导致我们手机上有 10 个不同的消息应用、10 个不同的银行应用、10 个不同的电影应用……而它们的作用其实几乎是一样的,只是服务商不同。
用户锁定、数据锁定: 无偿或极其廉价地占有本来就属于用户自己的数据,不允许用户迁移数据或者制造各种障碍让用户迁移不便,用这种方法来“锁定”用户。用免费来作为获得用户的手段,出卖用户的数据,尽可能占用用户尽可能多的时间、注意力、带宽等来获得利益,成为互联网通行的商业套路。
“协议”锁定: 不遵守协议、不开放协议、或只部分提供协议来制造“开放”的假象。利用“开放”的假象来获取用户, 用“不开放”的实现来增加用户迁移难度和成本,把用户锁定在自己的平台之中。
2005 年涌现的 Web 2.0 运动是桌面互联网时代离“去中心化”最接近的一次。Blog(博客)是去中心化的出版和媒体,采用的是 RSS 这样一个简单而开放的协议。当时以个人为节点的社交网络蓬勃兴起,FOAF 协议、Microformat、OpenID、OAuth 等这些都是在那个时代兴起的开发标准。
不幸的是,当时和后来的行业巨头 Google 与 Facebook 策略性地扑灭了这场去中心化运动,反而把互联网的中心化推向了极致。如果说,微软在当年的浏览器大战中利用垄断地位击垮了网景是天下皆知、昭然若揭的阳谋,那么后来以 Google 和 Facebook 带头的这场绞杀则是被完美阳光掩盖的阴谋,开发标准、去中心化,皆亡于他们之手,大家却一直觉得他们创新、开放、贡献。
当然,Google、Facebook 也贡献了不少开源的产品,有很多到了区块链时代又成了可以反击他们的利器。比如比特币用的 Level DB 是 Google 的作品, 以太坊和 ArcBlock 采用的 RockDB 是 Facebook 的作品。
如今中心化的互联网平台通过牢牢掌控所有用户及应用数据,对其用户及第三方开发者掌控着“生杀”大权:用户在平台上的每一次使用和彼此互动、用户能否顺利离开该平台转投其他平台的权利、用户发现发布应用及应用的全部现金流,以及第三方应用和其用户的关系等等。它们还掌控游戏规则,可以无需警告而随时任意改变,依据的标准几乎是一家之言,结果导致所谓生态平台上很多玩家的合法权益被剥夺。
当中心化平台的利益与其用户、开发者背道而驰时,上述问题则更加突出。归根结底,这些平台的目的是从用户身上攫取利益,与第三方应用开发者的竞争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愈演愈烈。过去 20 年,这一中心化趋势成为阻碍创新的障碍,因为创业者们不再相信他们所依赖平台的规则依然是中立公平的。因此,众多互联网创业者拥抱区块链,寄希望于去中心化应用,乃至某种程度陷入了唯“去中心化”马首是瞻的迷思,可以说是对当今互联网中心化趋势严重、超级垄断平台横行的现象在情感和认知上的抵抗和反对——可谓“天下苦秦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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